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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延安市认真扎实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完成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2月2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延政发〔2023〕3号),随后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严汉平任组长、36个市直部门为成员的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市县乡两级普查机构都按期组建,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五经普工作被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并列入督查项目,市委、市政府多次听取五经普工作汇报。市、县、乡各级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后首次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次国民经济的“全面体检”,对于掌握近五年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具有重大意义。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6000余名普查“两员”深入一线开展入户调查,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全面的反映了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市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经过普查综合试点积极探索和全面检验,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为普查实施加强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全市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利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各级普查机构积极应用部门数据辅助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完善了统计调查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培训指导,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严格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督察检查,逐级做好数据的审核、比对、核实和验收,保证了普查各环节工作和各阶段数据的质量。

总体来看,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延安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2362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8.6%,从业人员520538人,增长5.0%;个体经营户71934个,从业人员1652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