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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县(市、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延安市统计局

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市辖区、县、县级市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市辖区拥有法人单位20732个,占48.9%,比2018年末提高了23.2个百分点;县18592个,占43.9%,提高了13.9个百分点;县级市3038个,占7.2%,提高了17.4个百分点。市辖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22191个,占48.4%,县20434个,占44.6%,县级市3212个,占7.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宝塔区18663个,占44.0%;洛川县3414个,占8.1%;子长市3038个,占7.2%。(详见表7-1)。

表7-1 按县(市、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市辖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3902人,占54.5 %,县203597人,占39.1%,县级市33039人,占6.3%。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宝塔区259561人,占49.9%;黄陵县35900人,占6.9%;子长市33039人,占6.3%(详见表7-2)。

表7-2按县(市、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注释:

[1]市辖区、县、县级市的划分:

市辖区包括:宝塔区、安塞区。

县包括:延长县、延川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富县、洛川县、宜川县、黄龙县、黄陵县。

县级市包括:子长市。

[2]公报中分县区从业人员数据中含金融部门16806人。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